母亲为儿子贷款买房担保,银行索赔20万欧被法院驳回!
意大利华人网消息:近日,意大利安科纳法院作出一项引人注目的裁决,撤销了一项针对一位年逾八旬老年妇女的支付令。该支付令原要求她偿还近20万欧元的债务,理由是她曾为儿子申请的一笔房屋贷款提供了担保。法院认为,这一法律程序对这位担保人而言具有“压迫性”,违反了意大利《消费者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因而判决银行方面的索赔无效。案件的起因是一位高龄母亲为了帮助儿子购房,出于家庭责任感,在贷款合同中签署了担保人条款。然而,在其儿子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后,债务被打包并转让至一家资产证券化公司,该公司随即依据担保合同条款,向这位老妇人发起追债程序,申请法院签发了金额近20万欧元的支付令。老妇人的辩护律师、来自佩鲁贾的丹尼埃莱·范蒂尼(Daniele Fantini)提起异议,并成功说服法院撤销该支付令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,银行方面依据《意大利民法典》第1957条对担保人发起追偿,忽略了与其相冲突的《消费者法典》规定,特别是该法典第33条第2款第t项明确指出,对于自然人担保人的某些合同条款,如果构成限制消费者抗辩权利的情形,将被认定为“压迫性条款”,依法应当视为无效。在本案中,法院认定担保合同第6条中设定的“排除担保义务终止抗辩”的条款违反上述消费者保护条款,其本质是限制了消费者(即这位担保人)在特定情形下主张债务已经终止的权利,属于典型的“对消费者不公平”的合同安排。此外,法院还指出,即使合同中写明银行有权在任意时间追偿,如果未在担保义务产生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司法途径提起正式诉讼,那么银行就失去了该债务的可执行性。法院进而明确表示,类似“先付后诉”(solve et repete)条款在涉及个人消费者的合同中同样构成无效。银行既未在合理时限内启动司法程序,也未能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身主张,因此在程序性和实体性两方面均存在缺陷。综合上述理由,法院最终判决银行方面的支付请求无效,撤销了原支付令。对这位年逾八旬的老妇人而言,这意味着她不再需要承担为儿子提供担保所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,也不必再在晚年生活中背负巨额债务的阴影。这起判决不仅是对个体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,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对“家庭担保”这一常见但风险极高的法律行为的深层反思。尤其在经济不确定性加剧的当下,对于高龄人士、家庭主妇等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的群体而言,签字担保往往是一场“无声的赌局”,一旦出现违约后果,损失的将不仅是金钱,更可能影响晚年的生活尊严和基本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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